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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生手冊

總務組


務 組
 
一、 建物及設備修繕
1. 校園內建物及各項公共設備的維修由學校總務單位與園區服務中心配合管理,若遇建築物、設備損壞或請求改善時,請立即通報總務人員處理。
2. 教職員學生應共同維護園區內建物及各項公共設備,宿舍內部不得任意更改內部格局或搬動相關配備。住宿期間自費添置之各項設備,損壞與修繕均自行負責,遷出時亦應帶走。
 
二、 影印、電話及傳真使用
1. 校內設置於各單位之影印機、電話機及傳真機以公務使用為主,並由各單位行政人員共同維護。
2. 宿舍內電話只提供內線使用,個人需撥打私人電話時,請利用2樓行政處旁之公用電話,電話卡可向總務組購買。
3. 非公務性質需使用公務傳真機者,請依以下收費標準付費:
發送
市內  10元/張
長途  15元/張
國際  20元/張
接收   2元/張
4. 非公務性質需使用公務影印機者,請依以下收費標準付費:
A4  單頁:1元/張;雙頁:1.5元/張
B4  單頁:1.5元/張;雙頁:2元/張
A3  單頁:2元/張;雙頁:3.5元/張
5. 教職員及學生若使用所內影印機影印書籍時,依著作權法規定:凡有版權書籍,一次不得影印超過全書二分之一。
 
三、 場地使用管理
1. 場地包括教室、會議室、階梯教室、國際會議廳及休閒運動等場所。
2. 場地借用應以班級、社團、學會、活動等單位名義,於借用前至少一星期前提出申請。
3. 借用時應妥善維護場地各項設施及相關器材,借用完畢應將環境打掃清潔,關閉水電、空調及門窗,並將各項器材歸位。若有任何毀損應負擔該項修理或賠償費用、以盡照顧公物之責。
4. 未經許可不得任意更動場地內佈置及設施,借用單位如需佈置,應取得管理單位同意後進行,並於交還前恢復原狀,由管理單位驗收。
 
 
四、 安全及門禁管理
1. 為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委由保全公司24小時執行各項安全勤務、監控、聯絡。另外為了加強夜間園區安全,實施全區巡邏及重點值守任務。
2. 教育行政大樓及教職員宿舍皆設有門禁安全系統,人員進出需佩帶識別證。
3. 大門警衛崗哨負責管制進出校園之車輛及人員,公務及教職員學生所屬之車輛可向總務單位申請車輛通行證;人員進出請佩帶識別證。
4. 因校區位處山區,應格外注意戶外安全,避免在人煙稀少的草叢、樹林中逗留。路燈開啟時間依季節彈性調整。
5. 除配合教學時間外,教室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如遇特殊情況需用教室或學生社團辦理活動者,須事先向總務組申請,開放時間最遲至22:00為限,使用後請將門窗、水電關閉。
6. 電腦教室、視聽教室等之開放時間,依所屬單位規定另訂規章辦理。
7. 各建築物室內外設施非經核准不得任意更動或增設。各辦公室非經允許,不得擅接具危險性電器用品,尤其嚴禁煮食。
8. 確實遵守住宿規則,非經學校購置之電器用品、電熱器具、瓦斯炊具等,因攸關電力負荷及安全,不得私自裝設使用。如確有需要時,應事前簽報總務組,經核准後始得安裝使用。
9. 經核准使用之電熱器具、瓦斯炊具等,使用時人員應在場,使用後必須確實檢查開關都已關閉方能離開。
10.消防安全方面,於建築物各樓層、辦公室及宿舍房間內皆設置煙霧感測器,如遇火災緊急狀況應立即通報總務組,並就近使用滅火器、消防水栓等設備,儘速滅火以減輕災害損失。
11.人員在校園內活動,應注意各項安全,時時提高警覺。以上各項安全事項請務必確實配合,若因個人疏失造成公共災害及人員傷害,將呈報主管嚴懲。
 
五、 郵件分發及託寄
1. 校內教職員及學生郵件之分發及託寄由總務組處理。
2. 郵件分發
2-1.除例假日外,三門警衛室於09:00~ 17:00收到郵件後,由總務人員統一領取後於每日16:00分送至個人信箱中;掛號、包裹及快捷則於收件登記後,通知本人領取。
2-2.急件或特別貨物品,請先行通知三門警衛。
2-3.例假日及非上班時段,統一由三門警衛代收。
2-4.寄達之郵件,請轉知精確寫明地址、所屬單位及姓名,以方便分發。
2-5.例假日及非上班時段,請聯繫廠商勿送貨;如急需送貨請確實留下聯絡方式,以便通知送貨人員將貨送至指定地點。
3. 郵件託寄:
3-1.總務組辦公室設有託寄郵件處理櫃台,不論是公務或個人託寄郵件,皆可於櫃台登記於託寄郵件明細表中,以供日後查詢用。
3-2.託寄的郵件,應詳細填寫收件人、收件地址、郵遞區號、寄件人及所屬單位等資料,確實貼足郵資並註明郵件種類。
3-3.除例假日外,每日於14:00由總務組將各單位託寄郵件送至郵局。
4. 使用學校地址作為通訊地址之教職員學生,應於離職、畢業後通知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通訊資料,以免造成作業不便。若於個人離職、畢業半年後通訊資料未變更之郵件,總務單位將原件退回寄發單位。
 
六、校區車輛管理
1. 學校提供教職員往返台北至學校通勤交通車,開放學生搭乘週一早班及週五晚班,需搭乘學生請於校內內部資訊網之交通車訂位系統登記。
2. 在學學生之個人車輛,可向總務單位申請通行證;離校學生,應將通行證繳回總務單位。
3. 車輛出入校園需接受警衛人員之檢查,騎乘機車者必須配戴安全帽,於校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
4. 各種車輛進入校園後,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之指示行駛,並遵循警衛人員之指揮。校內行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不得強行穿越。
5. 車輛請停放於規定之停車格內。
6. 違規停放車輛嚴重妨礙交通要道者,得採取強制拖吊措施,其執行費用由違規者負擔。
7. 校內廢棄車輛經公告一個月後仍無人認領者,得由總務單位全權處理。

圖資館


圖書資訊館

一、 開放時間[1]

星期

閱覽時間

影印時間

流通時間

(一)

(五)

08:00-12:00

13:00-17:00

18:00-21:00

08:00-12:00

13:00-17:00

18:00-21:00

08:00-12:00

13:00-17:00

(六)

09:00-12:00

13:00-17:00

(※限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讀者)

09:00-12:00

13:00-17:00

(※限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讀者)

1:國定例假日閉館
註2:寒暑假開館時間請另見本館公告

二、使用規則及須知

(一)閱覽規則 中華民國96年3月13日第三次館務會議通過

1.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圖資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保障入館讀者使用館內各項資源設備,及尊重其他讀者在館內閱覽查詢資料之權益,特訂定本須知。

2. 本館所藏圖書資料,主要係供本校、中華佛學研究所、法鼓山僧伽大學等教職員生、法鼓山僧團及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專職工作人員參考閱覽;為提昇圖書館之社教功能,亦提供校外人士入館參閱。

3. 讀者應於開放時間憑本校或本館核發的有效證件入館;校外人士年滿十八歲以上者,可憑正式證件(外籍人士憑護照)、園區訪客證等換取臨時閱覽證入館參閱影印,但不得外借。

4. 讀者在館內應衣著整齊,且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寧靜,不得攜帶食物、飲料及易燃危險物品入館,水杯請置放各樓層的茶水區;並嚴禁吸煙、嚼檳榔、飲食、臥睡、喧嘩、以物品佔位及影響其他讀者權益之行為。

5. 行動電話、呼叫器及其他會影響館內寧靜之通訊器材,應於入館時關機或改為震動或留言方式,通話時亦請降低及控制音量,以維護館內之寧靜。經規勸無效者,本館得請該讀者立即離館。

6. 個人的背包請勿攜入,可放置於置物櫃內。圖書、筆記簿及文具等可攜入本館使用。關於置物櫃管理之規定,請見「置物櫃管理辦法」。

7. 閱覽後之期刊、小冊子及報紙等,請歸還原處。閱畢之圖書請置於活動書車,由館員整理上架。

8. 本館設有圖書安全管理系統,館內所有資料若須攜出館外,均需辦理出借手續。

9. 個人的私用雜物,請於離館時一併帶走。若由館方拾獲者,僅保留一週,如未認領,則將物品充公處理。

10. 上課用書請登記後,始可攜出館外,下課後則務必歸還。詳細之上課參考書使用規定,請見「指定參考資料使用辦法」。

11. 本館指定之電腦僅供查詢館藏及資料庫,不得私自使用非法軟體,或下載資料至軟、硬碟中。

12. 讀者應依規定使用本館館藏及相關設備,不得有污損及破壞等情事,違者得課以賠償金額。

13.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依相關規定使用館藏;若有違法情事,由讀者自行負責。

14. 本館閱覽證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應立即至本館二樓流通服務台掛失,並繳交手續費伍拾元;逾期未換回之各種身分證件,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15. 本須知經館務會議通過,陳校長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資料影印規則

影印資料以供學術研究為主,不得擅自重製、出版、銷售,以致侵

害著作權益。本館影印按照著作權法規定,凡有版權之書籍,一次

不得影印超過全書之1/2。

(三)借閱規則 中華民國96年04月25日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8月24日第二十次例週會通過

中華民國96年8月28日第十五次圖資館組長會議通過

第一條 借書說明:

一、凡本校、中華佛學研究所、法鼓人文社會學院、法鼓山僧伽大學教職員生、法鼓山僧團及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專職工作人員,均有借閱本館資料之資格。

二、資料出借時間請見開放時間。

三、限館內閱覽之特殊資料包括:

樓層

限閱資料

二樓

1. 文物特藏室典藏之特藏,如:貝葉等

2. 參考書

3. 大藏經

4. 師生著作區藏書

5. 專題檢索區資料

6. 觀音特藏

7. 敦煌特藏

8. 小冊子

9. 博、碩士論文

三樓

四樓

多媒體視聽資料中,錄音帶、錄音帶及資料光碟(書籍所附光碟附件不在此列),以及觀音相關多媒體資料。

上述特殊資料僅供館內影印,不可辦理出借。

四、每人每次借閱天數、總冊數請參照下表;本館圖書資料得續借一次,並提供預約服務。

借閱對象

借閱總冊數

借閱天數

續借天數

專任老師

20

30

30

專任研究員

20

30

30

客座教授

20

30

15

兼任老師

15

30

15

兼任研究員

15

30

15

博士生

15

30

15

碩士生/在職專班碩士

15

20

15

學士生/在職專班學士

10

15

7

選修生/選課生

10

15

7

助教/助理/專案助理

10

15

7

交換學生

10

15

7

僧團法師

10

15

7

短期班學生

5

15

7

一般學分班及其他專班學生

5

15

7

校友

5

15

7

職員/約聘人員

5

15

7

專任義工/工讀人員

5

15

7

館際互借協定者

5

15

7

互換借書證者

5

15

7

五、辦理出借手續時,請出示借書證,並由館員於書後到期單蓋上還書日期。還書日如遇假日得順延至開館日。

六、陳列於參考室之資料及指定參考書得於週五閉館前一小時內至流通櫃檯辦理借書手續,但必須於週一開館後一小時內歸還。

七、其它媒體資料的借閱冊(件)數及罰則由本館館務會議討論通過,另行公佈。

八、若須調借上課教學用的資料,請洽二樓服務檯館員,作課程用書處理,並在該堂課結束後即刻歸還。

第二條 歸還圖書資料時,須至本館二樓流通櫃檯辦理手續,以便註銷出借記錄。

第三條續借說明:

一、 讀者所借之圖書資料如無他人預約,則可辦理續借。

續借天數除專任教師與原借期相同外,其餘均為原借閱天數之一半,此為讀者的最大續借天數。讀者應於到期前辦理續借,並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的到期日,若未達最大續借天數,則可繼續續借,不限次數。

三、讀者可自行於線上辦理續借,或以電話向流通櫃檯辦理續借手續,或自行到館辦理。

四、所要續借圖書已逾期,或借書讀者已被凍結借閱權,則不得辦理續借。

五、讀者辦理線上續借手續時,必須已設定個人密碼。

第四條預約說明:

一、讀者欲借之圖書如已為他人借出,可辦理預約。預約保留期限為該書歸還後三日。

二、讀者欲預約圖書,可利用本館線上公用目錄辦理線上預約申請,預約最高冊數以每人可借閱冊數的一半為限。可接受預約之圖書為已流通或在新書展示架上之圖書。

三、讀者辦理線上預約申請時,必須已設定個人密碼。

四、預約書到館後,本館將以電話或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讀者。本館通知預約書到館逾三日未借書者,以棄權論;並依序通知次位預約者借書,如無其他讀者預約,則逕行將圖書歸架。

第五條逾期處理說明:

一、逾期圖書以冊計,每冊逾期一日,則還書後罰款五元;視聽資料逾期,每片逾期一日,於歸還後罰款十元;如有情節嚴重者,本館將酌收罰金,罰金另訂之。

二、所借圖書資料逾期未還者,經累積罰款至二千元時,將自動凍結其權益,不得辦理借書、續借、預約等手續。

第六條遺失賠償手續:

一、所借圖書如遺失,請立即至流通櫃檯辦理賠償手續,以免因逾期而被停止借書權利。

二、所借圖書資料如有遺失時,須賠償原書或版本相同之圖書;如原書無法購得時,得以現金賠償。賠償處理後始得完成還書手續。賠償方式如下:

(一)賠償版本相同之圖書:

1.如有新版書,得以新版取代,惟新版頁數低於原書頁數一半時,需另加賠一本同性質之圖書,且所賠兩本圖書頁數總和不得少於原書。

2.賠書限於一個月內賠償,若因購書期較長,無法於期限內償還,可附購書證明至櫃檯辦理賠償手續。

(二)賠償現金:

1.按購入之價格(以本館登錄簿記錄者為準):台灣出版之圖書以三倍計價;西文、日文及韓文圖書以五倍計價;大陸圖書及梵文、巴利文等特殊語文圖書以十倍計價。

2.無法從本館登錄簿記錄查得價格者,以頁數計價,不滿一百頁以一百頁計:中文書:精裝每頁以五元計,平裝每頁以三元計;大陸圖書及其他語文圖書:精裝每頁以十五元計,平裝每頁以十元計。

3.如為單本圖書的附件或全套書中之一冊以上,而無法購得者,應賠償該單本書的原書或該套書全套之價格(計價方式依照物價指數計算)。但賠償義務人賠償後,不得主張索取該殘存圖書或該全套書殘存本之權利。

三、所借圖書與視聽資料如有割頁、圈點、批註、污漬,折角、撕破等損壞情形時,視同圖書資料遺失,比照遺失賠償方式辦理。

第七條其他:

一、遇本館全面清查圖書資料時,暫停借閱(暫停借閱時間視實際情況另行公告)。惟教師及研究生因研究急需者,以個案處理。

二、凡教職員工離職、出國進修或停聘;學生畢業、退學、休學者,其所借圖書資料在離校前應悉數歸還並繳清罰款;並需一併繳回借書證,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或離職手續。

第八條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四)視聽室使用規則

◎空間說明:

1. 大團體視聽室:有四十個席位,提供各類媒體資料的播放,適合演講、影片欣賞和學術發表會等教學及活動。

◎設備有:筆記型電腦、單槍液晶投影機、DVD放影機、VHS放影機、卡式錄音暨CD座、喇叭、電動螢幕等。

2. 小團體視聽室:採木質地板裝潢,可席地而坐,並備有二十個蒲團、方墊席位,且有大型電視一台,可播放各類視聽資料。

◎設備有:37吋彩色電視機、DVD放影機、VHS放影機、喇叭等。

3. 媒體小間:共四間,每間約可容納二至四人,可播放錄影帶及DVD及收視有線頻道節目等,適合小組教學與討論,並於2007年7月份提供Webpac線上時段預約。

◎設備有:20吋彩色電視機、DVD放影機、VHS放影機等。

◎申請資格

凡本校、中華佛學研究所、法鼓山僧伽大學佛學院、漢藏文化交流研究班的教職員生、法鼓山僧團及園區服務中心專職工作人員,均得依本辦法申請借用視聽室。

◎申請方式

申請人請持閱覽證至本館二樓或四樓服務台索取視聽室借用申請單,填妥預約,經本館依使用人數及目的之不同分別審核後,方可使用。預約時段保留期限以兩週為限,若是為當場借用者,則使用時間在不與預約時段衝突下,始可登記使用。

◎借用規定

1. 借用視聽室以申請時間之先後次序排定,除課程所需另案申請外,一般性申請,大團體視聽室需達七人(含七人)、小團體視聽室需達五人(含五人)以上始得申請。借用人限按申請時段使用,不得私自轉讓他人,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該學期借用權。

2. 借用視聽室每次以二小時為限,得續借延長一小時。

3. 為顧及公平使用原則,大、小團體視聽室不得作為各教育單位的固定教室,以及長期借用。

4. 申請核准借用本館視聽室後,借用人請於借用時間開始前的十分鐘內至本館四樓服務台報到,領取鑰匙及遙控器後入內使用。逾十五分鐘者,視同棄權。使用完畢,應立即告知四樓服務台人員。

5. 借用人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內使用視聽室,應事先通知館員取消借用。

6. 使用視聽室時,必須保持安靜,注意環境清潔,不得有吸煙、飲食及其他不當行為,並不得任意張貼任何東西、在牆上釘掛物品及破壞室內配置,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該學期視聽室借用權。

7. 視聽室內之設備若有損毀,借用人除應負賠償責任外,本館並得停止其該學期視聽室借用權。

8. 借用人使用完畢應關閉門窗、電源,恢復室內原狀並清除垃圾。

(五)薦購服務:

1. 書刊薦購表單填寫流程

進入圖資館 WebPAC (licbib.ddbc.edu.tw)→個人的帳號登錄→我的借書證→書刊薦購→線上填表送出

2. 請將書刊薦購單所需提供之內容填寫完成,點選確定後,即可完成書刊薦購流程。

3. 所推薦之資料是否採購,將依經費及館藏政策而定。

(六)課程用書及輔助教材配合服務:

上課用書及教材購書由教務組設計表格,請學生用統一的表格登記,於表格上說明會簽圖資館及提醒開立統一編號或收據,由教務處(組)核章後才可進行採購。上課用書因使用量會較大,一次可採購兩本。(依據九十二年度圖資館圖書諮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七)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考新生手冊或上至研修學院圖書資訊館網站瀏覽及查詢,以及至圖資館二樓流通櫃台詢問。


三、圖資館空間介紹

樓層

空間用途

館藏內容

一樓

採編辦公室

※不對外開放

二樓

(進出之樓層)

置物櫃(心經影壁後)

流通櫃檯

參考諮詢檯

大藏經展示檯

新書展示區

檢索電腦區

參考書區

電子藏經區

文物特藏室

藏經區

閱覽區

影印室

新書暫存區、辦公室

佛學參考書、世學參考書

各國語文之藏經、緬甸寫本貝葉

三樓

閱報區、裝訂報紙區

中、外文現期期刊區

中、外文裝訂期刊區

佛學書庫區

閱覽區

研討室

研究小間(五間,共6個席位

中、外文現期期刊及裝訂過期期刊、當期報紙及裝訂報紙、佛學書庫

四樓

世學圖書區

多媒體視聽資料存放區

主控室

多媒體視聽區

大團體視聽室(40個席位

小團體視聽室(15-20個席位

媒體小間(四間,共10個席位

微縮室

世學書庫、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多媒體資料,另外提供有線頻道之播放

五樓

數位典藏組、資訊組辦公室

※不對外開放


◎補充說明部份:

1. 原先不提供外借的CD、VCD及DVD視聽資料從96/07/02開放外借服務,借期2天,每人一次借閱1種,並以不超過4片為原則,而逾期罰款1種1天10元。

2. 流通相關規定摘要

2.1 配合新自動化Aleph系統上線,流通櫃檯相關作業亦跟著更新,將有更動的參數及相關規定整理如下:

2.1.1讀者帳號、密碼設定:帳號為學生證號(英文大小寫要一致),密碼統一設定為證號後四碼。請讀者自行上網更改密碼。

2.1.2 指參非該堂課時間,可透過新系統辦理借閱,借期為1天。除老師可借15冊外,其餘只可借2冊。

2.1.3 一般圖書借期寛限日為1日,指參為1小時。

2.1.4 逾期罰款每日5元。逾期不會停借,累積罰款超過2000元才會凍結借書權。逾期天數計算,非開館日亦算入。

2.1.5 指參逾期以小時計,每小時5元。

2.1.6 預約冊數依身份別有所不同,專任老師10冊,兼任老師及碩士生8冊,學士生、僧團法師、助教、助理5冊,其他皆為3冊。

2.1.7 預約架保留時間3天,預約有效時間2個月,預約通知及取消預約通知皆以MAIL通知。

2.1.8 即將到期通知,在到期前3天由系統自動MAIL通知;逾期第一天發第一次逾期通知,之後第2-4次每隔3天發1次,第5次通知在7天後發出。



[1] 國定例假日及夜間時段不對外開放,但為因應區師生使用之需求,依照往例週一至週五之夜間(1800~2100)及週六(900~12001300~17:00)的值館,由部份工時人員負責輪值。寒暑假開放時間請密切注意本館相關公告。




資訊組

DDBC 資訊組

資訊組 製作 2008-08-11

一、本校網站

l 主網站: http://www.ddbc.edu.tw

l 數位學習網 http://www.ddbc.edu.tw/zh/jmoodle/

二、無線網路設定

l SSID: DDMWireless, 金鑰: DDMBAORGTW

l 無線網路使用範圍 (有無線網路訊號,但因相容性問題,不保證您的機器一定可以使用):

n 圖書資訊館:二樓、三樓、五樓網資室會議室

n 五樓海會廳

三、師生共享網路磁碟機

l 網路位置:\\nas2\students可以設為網路磁碟機 S:\ 使用

l 帳號: ncm\stud00密碼: sydrv

l 本服務由法鼓山資訊處提供,僅限校內使用,無備份、權限控管,放置重要資料請自行負責。

l Microsoft Windows Vista Home Edition 不支援企業網域,不一定能使用本服務,建議使用 Windows Vista BusinessWindows XP Pro

四、電腦教室

非上課時間開放學生使用,請遵守本校「電腦教室暨多媒體教室 管理暨使用要點」。

五、資訊法規

網址: http://www.ddbc.edu.tw/zh/it_section/it-rules.html

l 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l 電腦教室暨多媒體教室 管理暨使用要點。

l 電腦軟體侵權處理要點。

l 資訊安全:電腦網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網路安全管理作業規範、應用軟體安全管理作業規範、電腦設備安全管理作業規範。

l 伺服器管理要點。

l 電腦軟體管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