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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法鼓佛教學院就學貸款須知 一、 何謂就學貸款:政府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辦理學生就學貸款。
二、 申貸條件: (一)學生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學生已婚者,為配偶)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年所得低於114萬元),其就學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未符合前款規定之要件,對於家庭年收入所得逾114萬至120萬以下家庭子女將提供半數利息補助;家庭年收入所得在120萬以上之家庭且有2位以上 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亦可申請就學貸款,惟利息自付,並自銀行撥款日之次月起,自行至各分行繳交利息,若不按月至銀行繳息者將影響其信用。為避免同學權益 損失,請務必依照銀行借據合約規定履行責任。 三、 申貸對象: 以就讀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補習學校在學學生為對象。 四、 申請時間: 上學期:八月一日起至九月底;下學期:一月十五日起至二月底。 (逾期台灣銀行不受理) 五、 貸款金額之範圍: (一) 學雜費、實習費、學生平安保險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二) 書籍費、住宿費:其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三) 依規定繳納之私立學校退撫基金。 六、 就學貸款流程: 步驟一:申請者先至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填寫申請書,填寫完畢後 列印貸款申請書(共三聯),並預約對保時段及分行。 步驟二:至台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1、同一教育階段(大學部、研究所、二技、進修學士班)第一次申請者,申請人及保證人均要親自前往辦理。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者,由學生攜帶撥款通知書親自至銀行辦理即可。 * 申請借款學生未成年者,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連帶保證人。 * 申請借款學生已成年者(年滿20歲或雖未滿20歲但已婚),由父母其中一方或配偶擔任保證人。 2、雙方均要攜帶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3、註冊繳費單。 4、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 步驟三:於規定時間內至學務組辦理就學貸款手續。 1、攜帶繳費單。 2、攜帶就學貸款申請書之第二聯。 步驟四:學校造具申請就學貸款清冊交財政部,查明學生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1、合格者,學校送銀行辦理。 2、不合格者,學校查明是否家中有兩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1) 家中若有兩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生填寫切結書並檢附兩位子女之在學證明,方准予辦理就學貸款。 (2) 若無,則刪除貸款資格並補繳學雜費。 七、 其他: (一)具「就學優待減免」身份者:申貸總金額-可優待減免金額=可貸金額。 若學生已享全部公費(即學雜費全免者),則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二)申請就學貸款之學生,請勿重複繳納註冊費用。 (三)貸款後如需辦理休退學,必須先清償當學期之就學貸款,方可完成離校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