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介
本校教育理念為培養高水準的佛教教育及弘化的人才,在學生事務上針對宗教師僧格的養成及學生宗教情操的培養,著重護念道心、生活教育輔導、出家心行、修行輔導、身心靈關懷、實施校園工讀與義務服務制,多舉辦學術研討及宗教性共修活動,以及注重整體安全、保健工作等。
(一) 生活教育輔導:
1. 本校學生要在日常生活中以生活教育落實生活環保及禮儀環保,所處環境即是淨土,所見的人都是菩薩,故不定期實施寢室、生活空間、教室及公共空間之環境清潔檢查,獎勵優者,公佈需再改進之寢室及所系。
2. 建立導師制及學長制,使師生、同學間互為善知識,彼此護念,以達正知、正見、正行、正信。
3. 為維護學校校風,著重禮儀環保的落實,輔導師生尊重僧俗有序、男女有界、內外有別、公私分明,以及個人或團體集會的禮儀。
(二)導師制度:
1. 本校以採用所系班級導師為原則,各所系主任為各該所系之主任導師,每班級各設級任導師一人為原則,由校長聘請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員或宗教師擔任之。
2. 導師依照本校教育理念輔導學生之品格修養,學術研究,平日 修持及日常生活習慣,指導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和宗教性共修活動,養成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建立宗教師及宗教人才之風範。
3. 導師輔導學生時,應掌握以慈悲來關懷學生、以智慧來處理事情、多自省與自制能力及尊重學生人格尊嚴等原則。
(三)義務服務制度:
布施的人有福,行善的人快樂,為使學生在勞動作務中學習服務和合的精神與增長廣結善緣的資糧,除必要之技工外,本校儘量不僱用一般校工,凡教室、寢室、齋堂、殿堂之整潔維護均為義務制,亦是強制性之勞務。
(四)工讀教育制度
為養成學生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並用以支援學校進行各種適合學生從事之作務,實施工讀制,給予工讀獎金。
(五)學術交流與修行活動:
定期貨不定期舉辦學術研討及宗教修持活動,以形成宗教人文之校風。嚴禁以學術為藉口在校園內從事政治活動或有附佛外道、怪力亂神等之集會,確保校園之清淨。
(六)安全保健:
本校注重安全保健工作,校園內設警衛、醫務、及主管交通之人員,經常在夜間輪流駐校值夜。而且有關之設施設備亦經常保持待命狀態,務使本校校園安全能得到師生充分之信賴,並建立學生團體保險制度。
(七)心靈輔導中心:
1. 關懷師生的身心靈健康,無論師生在教學、學習、家庭環境、人際關係或個人困難之指導、解答,均聘請宗教師、專家學者從事心靈環保之落實,使其得以安心、安身、安家、安業。
2. 出家心行及修行輔導。
3. 宗教修持之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