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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行門課程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朝暮定課研修」隨眾作息日知錄施行細則草案

2007/05/17 修正二稿



一、 本校以培養1. 具有人文宗教思想之宗教學術人才、2. 具有宗教人文精神之宗教人才、3. 具有宗教家情懷之社會服務人才、4. 具有宗教家精神之教育人才為目的,每日的朝暮恆課為增長道業的必修資糧,為護念研究與修持不二,特定訂本施行細則。

二、 本校同學於第一、二學年修業期間,每學期至少得參加朝暮定課96堂次及一次行事曆所排定的禪一,96堂次朝暮定課中「朝暮課誦」不得少於30堂次;學期結 束未修滿者,須於寒暑假期間補修,不得於隔學期補修,亦不得先修或遞延至後一學期。

三、 本課程為第一、二學年之必修課程,共計2學分;未修習通過者,不得畢業。

四、 朝暮定課隨眾作息得依個人的行持作以下的選擇。
1. 朝暮課誦 :凡參加一次朝課或一次暮課以一堂計。
2. 朝暮禪坐 :凡參加一次晨坐或一次晚坐以一堂計。
3. 定期共修 :凡參加念佛共修或大悲懺法會一次以二堂計

行門單元 地 點 時間 備註
朝暮課誦 大殿 朝:6:00 ~ 6: 40 (初一、十五為5:30 ~ 6:40)
暮:8:00 ~ 8: 40  
朝暮禪坐 宿舍七樓佛堂 朝:6:00 ~ 6: 40  
暮:8:00 ~ 8: 40  
定期共修
(念佛共修/大悲懺)
大 殿 週六晚上7:00~ 9:00  
農禪寺 週六晚上7:00~ 9:00  
禪一 宿舍七樓佛堂    

五、 學務組提供『朝暮定課日知錄』,凡隨眾作息之學生應秉著自動、自律、自治之精神,據實填寫,並於每月月底至學務組蓋戳備查。

六、 凡參加朝暮課誦時,請遵『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殿堂、禪堂及齋堂規約』。

七、 本施行細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殿堂、禪堂及齋堂規約

殿堂
一、 殿堂乃守護慧命之地,應攝心安定行止。殿堂應保持整齊、寧靜、莊嚴。除公事外,不可在殿堂談話,監香維持殿堂內大眾行止威儀。

二、 殿堂行止,合宜適度,時時向內觀心,外顯沉著、平實、穩定。進出殿堂應依規定行止。行經佛前,應合掌問訊或欠身而過。有人禮佛,不宜穿前而過,必要時,應 合掌欠身而過。除集體出堂外,進出大殿應在門口處向佛像問訊,並操手、行方步,威儀整齊,非有必要,不得穿堂而過。

三、 楗槌法器為龍天耳目,不得任意敲打。法器練習須在指定空間,不得在大殿。

四、 早晚上殿隨眾,不易懈怠,請勿缺席、遲到或早退。缺席、遲到或早各逾二十分鐘者,均應請假或補請假;違者以缺席論。

五、 集眾鼓時,大眾威儀齊整,依序就定位,對正看齊。跪拜合掌應依定儀,避免上下左右參差不齊。

六、 課誦時應依法器聲訊,虔誠依文作觀,開口出聲,聲音清朗,至誠懇切,為己培福修慧,消受信施。

七、 早晚課誦及法會應準時參加,不得隨意出殿,如有緊急事故,向監香報告獲准後,由己排後方出位。每班第一位出位,則第二位應即補位,但其餘位置不動。歸位時 原則應回原位,但原位已補位,則進入空位或班尾。出位、歸位均應問訊。

八、 早晚課誦、法會及其他共修活動時,出家法師均應穿袍搭衣、在家同學應著海青入殿。但得視特殊情況另行公告之。

九、 咳嗽、噴嚏、呵欠宜垂首掩口。

十、 早晚課唱誦應定心專注,與大眾相融,可令大眾起歡喜、增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