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鼓佛教學院 Dharma Drum Buddhist College

法鼓佛教學院圖書資訊館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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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6年04月25日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成立宗旨:
本校為有效收集教學研究及佛教研修所需之資料,並謀求圖書資訊館(以下簡稱圖資館)業務之改進與發展,特依據組織規程第三十條之規定,設「法鼓佛教研修學院圖書資訊館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本會組織:
(一)本會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副校長兼任之,圖資館館長為當然委員,另由系所主管及其推薦之教師代表各二至四人共同組成。亦得另聘由本館推薦經校長核可之專業人士,二至三名為顧問,以輔佐本會任務之達成。
(二)本會委員皆為無給職,任期一年,以學年為期,連聘得連任一次。
(三)本會行政事務工作由圖資館負責之。

三、本會任務:
(一)圖資館的政策、長短期目標及業務發展方針之建議。
(二)圖資館重要規則及標準之建議。
(三)圖書資料徵集與選購方針之建議。
(四)圖資館管理作業及改進措施之建議。
(五)協助圖資館館務政策擬訂及業務發展之諮詢。
(六)協助圖資館業務之發展,以促進資訊之取得及傳遞。
(七)協助圖資館館藏發展與服務,其內容如下:
1.協助調查並提供圖資館所需之各項館藏統計資料。
2.協助或建議圖資館不同語文資料之處理。

四、 會議方式:
(一) 本會由圖資館館長召集之,每學期至少需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開會時主席得視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二) 主任委員因故無法出席時,需指定一名委員為代理人。
(三) 會議必須有過半數(含)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表決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始得通過。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